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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与职责

教务处岗位职责

(一)教务处处长

1.在学校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

2.负责教务处的行政、业务工作,制定处内工作规划。

3.统筹教务处下设教务科、教研科、教学用房与乐器管理科,协调各科室工作。

4.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和修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

5.会同有关部门、院系(部)研究并提出学校专业发展与建设等各类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制订和修订本科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其他教学基本文件,并组织执行。

7.主持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实施、管理和检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8.统筹及组织本科教育合作工作。

9.提出年度教学经费预算计划,拟定分配方案,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10.组织开展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处副处长(教研)

协助处长,做好教务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教研类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协助处长开展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各类教学改革工作。

2.协助处长制定教学经费预算计划及拟定分配方案,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3.分管全校教学运行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4.分管各类教研项目(重点专业、质量工程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广州市教育局教育项目等)评审申报工作。

5.分管教学成果奖的培训、申报工作。

6.分管教材建设工作。

7.分管质量年报工作。

8.分管创新强校考核工作。

9.分管学校教研(公开课等)的过程管理工作。

10.分管网络课程、模块课程、大学城公选课程等工作。

11.完成学校及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副处长(教务、教学场地、教学设备)

协助处长,做好教务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教务、场地及教学设备类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协助处长开展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2.协助处长制定教学经费预算计划及拟定分配方案,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3.分管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工作。

4.分管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5.分管教学运行过程(课表、考试、教学检查、教务管理系统、调停课等)管理工作。

6.分管课酬管理工作。

7.分管教学秘书管理工作。

8.分管教学场地管理工作。

9.分管乐器等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10.分管服装等教学配套资产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及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处秘书

1.负责教务处内部行政管理,包括日常公文、信函的处理、印章管理。

2.负责教务处内部工作的上传下达,协调各科室有关工作,做好与校内各部门的联系、对接工作。

3.协调有关教学文件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改革工作;负责整理、起草领导布置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

4.协助处领导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等教学经费的管理。

5.安排处内会议,协助安排教务处组织召开的全校性会议。

6.负责教务处人员考核、考勤统计。

7.负责校内外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组织教务处各科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8.撰写年度、学期工作总结。

9.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务科科长

1.全面负责教务科的日常工作,统筹各项事务安排。

2.负责对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起草修订与教学运行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编制每学年度《星海音乐学院校历》《星海音乐学院专业与班级归属一览表》、制定每学期《教务科工作计划》等。

3.负责教学运行管理中的各项审批工作: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及课酬的计发工作;审核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监考费、劳务费的计发工作;审批任课教师更改学生成绩的申请;审批任课教师的调、停课申请。

4.负责对教学秘书的管理工作:组织各院系(部)教学秘书例会,对教学秘书进行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检查其工作绩效,对教学秘书工作进行评估。

5.负责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按学校规定要求,督促各教学单位及时提交外聘教师的聘任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外聘教师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分批制作并发放聘书。

6.负责对日常教学资源的调度工作:监控教室使用情况,协助处领导对特殊教学场地等教学资源进行规划、申报、管理、调配及审批,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7.统筹全校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每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及每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考试工作,统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考前培训及考务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统计、公布每学期学生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业预警学生的名单,并对各院系(部)学业预警管理工作进行跟踪。

9.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组织教务科进行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撰写毕业生审批报告,统计各院系(部)毕业率等相关数据。

10.负责学历学位相关工作:参与评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协助上级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证书鉴定,以及查验成绩单和证明等工作。参与制定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管理条例,规范证书设计、制作、印刷、发放等流程。

11.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务科副科长

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功能升级与应用开发工作,统筹教务管理系统各项功能的使用,协助学校其他部门系统与教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和对接,对相关日常教学管理数据分析、统计,提升学校整体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负责学生自助服务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对自助服务终端的日常使用、模板调整、耗材更换和功能升级等工作。

3.负责教务网服务器的申报、日常维护和故障报修工作。

4.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对院系或部门各类使用者进行教务系统的培训工作。

5.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网上电子注册工作: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生学位备案工作。

6.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网上学籍或学历信息的更改工作:包括在校生的学籍异动、学籍信息修改,以及毕业生的学历勘误、图像采集信息更正等工作。

7.负责教学运行相关数据处理工作: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的数据导入、统计和修改工作,包括按上级部门需求统计相关数据,协助学校其他部门进行信息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

8.参与组织全校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统计每学期期末补考及每年毕业补考数据,参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包括报名数据整理、考试系统测试、考试成绩导入等工作。

9.负责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书的设计、印刷、校对工作,并按毕业资格审批报告,制作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肄业证,以及结业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或学位证明书的制作,参与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并负责每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

10.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成绩管理岗

1.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及成绩录入监控工作:按学校要求督促全校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录入每学期课程成绩,包括期末成绩、缓考成绩、毕业考成绩、重修补考等各类成绩,统计每学期成绩上报情况,对课程转换及奖励学分等其他类型成绩进行录入工作。

2.负责对全校本科学生成绩进行审核或更正工作:按学校规定对任课教师修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及修改,敦促异常成绩的更正和补录,以及协助学校其他部门对学生评奖评优进行成绩审核。

3.负责教务科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归档全校本科课程各类成绩单,包括期末成绩单、缓考成绩单、毕业考试成绩单、重修补考成绩单;负责收集、出具、整理本科学生纸质成绩单,包括为学生入党、评优、求职提供成绩单;对每学年课表、考试安排进行整理归类并形成档案卷宗。

4.负责全校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负责学生申请转专业、借读、提前毕业、补修、辅修专业的成绩资格审核及办理等工作。

5.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毕业相关工作:负责对毕业生资格进行成绩统计及审查的工作,对不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组织每届毕业生进行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学籍表、成绩单等材料进行整理,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到学校档案室。

6.负责教务科代收费工作:负责代收各类证书、成绩单、证明工本费,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火车票优惠卡工本费以及其他需要教务科开具收费单至财务科缴费的项目,包括借读、辅修及课室租金等。

7.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和定期充值工作。

8.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课程管理岗

1.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及课务管理:根据教学计划向全校各院系(部)下达每学期教学任务,审核各院系(部)上报的授课人员安排表,严格执行学校排课管理制度,汇总编印全校必修课课程表,检查各院系(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全校本科生公共选修课报名工作:对全校教师每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申请进行收集和审批,组织新开选修课任课教师进行试讲,编排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表,组织本科学生网上报名公共选修课,并对学生名单进行统计以及在教务管理系统做补选或退课等调整。

3.负责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对课程进行管理:根据每学期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表,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任课教师、上课场地、上课时间、学时学分等数据的工作。

4.负责全校本科教师调停课管理工作:负责课程表的协调等日常调度工作,对教师因公、因私事务申请调课停课进行管理,督促各教学单位按程序进行申请与审批,及时发出调停课通知,并做好调课、停课、补课的安排等有关工作。

5.负责各院系(部)教学秘书例会的通知、布置、记录工作,参与组织对教学秘书的培训工作。

6.负责毕业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负责通知、监督各院系(部)按照相关文件管理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并做好毕业论文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7.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工作量核算及学籍管理岗

1.负责全校本科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对全校各院系(部)上交的任课教师的任课情况登记表及专业课课表进行收集,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好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完成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为教师申报职称提供必要的依据,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提出意见。

2.负责每年本科新生入学的学籍注册工作:对入学新生编排学号,按各院系要求对新生进行分班,或按各院系上报的分班情况编印新生名册,督促各院系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并建立、保管学籍档案,在学信网进行新生学籍注册,组织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3.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手册及学生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对新生学籍资料,设计、制作、印刷及发放新生学生证;对补办学生证申请进行审核,按规定进行学生证的补办工作。负责组织学生手册修订、印刷及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本科学生学年注册及学籍异动工作: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在校生的注册工作,在学信网进行学年注册,验收、审核各院系上报的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保留学籍等各类学籍异动材料,按规定上报及时处理,汇总、记载和统计学生各类学籍异动情况并下达相关文件,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和学信网进行处理。

5.负责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的管理工作:根据每学期不合格必修学分的学生数据,按学校规定对达到退学的学生进行处理。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中各类共用数据库信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按学校规定出具各类学生证明。

8.负责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监考费、劳务费的计发工作。

9.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考试管理岗

1.参与制定学校考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协同学校有关部门抓好考风建设,加强考试纪律宣传,并及时处理考试违纪行为。

2.负责对不及格科目学生进行统计,安排全校每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期末补考,每学年毕业生毕业考试、毕业补考的工作,并制作考场学生座次表,对上机考试的科目进行系统测试。

3.负责全校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监考人员的安排、协调、通知以及考前培训工作。

4.负责对全校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的试卷管理工作:对试卷审批表进行收集和整理,并负责试卷的收集、整理、印制、发放,对试卷进行保密和保管,以及对余卷的保管和处理等工作。

5.负责协调全校各类考试(除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相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考场、监考人员的布置安排,学生考试作弊、违纪的处理,按学校规定提出意见。

6.负责组织安排在学校举行的全国全省性的各类考试工作: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以及整理报名数据,组织学生缴纳报名费,安排考场,测试考试系统,上报相关数据等工作,并负责考试合格证书的整理和发放。

7.学校试题库建设相关工作。

8.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教研科科长

1.全面主持、协调教研科的日常工作。

2.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检查和管理工作。

3.负责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新专业的申报和评估工作。

5.组织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专业综合改革等有关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6.负责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建设,以及“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及资金申报材料的规划总结报告的撰写。

7.负责各院系教学活动、校外学术交流报备审批。

8.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学计划管理与项目网站维护岗

1.根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编写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组织各系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并监督教学计划的实施过程,促使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2.教学计划的编印与管理,包括:收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含调整、修订),并编印成册。

3.负责全校的课程编码。

4.网络教学课程建设。

5.负责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各类质量工程网站信息维护及部分项目申报。

6.负责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建设的规划总结报告的撰写。

7.校级公开课与院系级公开课的组织、检查、管理工作。

8.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项目申报与管理岗

1.负责教材建设。

2.负责 “广州大学城高校课程互选”有关工作,包括:组织教师申报课程、院内外学生选课及成绩管理。

3.负责教学成果奖的培训、申报工作。

4.负责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视频公开课、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及管理。

5.负责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建设的规划总结报告的撰写。

6.负责名师讲坛的组织、宣传、报告撰写工作。

7.负责组织全校选修模块课、网络通识课的相关工作。

8.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教材管理岗

1.贯彻落实教材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协助做好教材供应工作,包括预订、追订、采购、邮购教材,保证供应全校师生使用的各种教材。

3.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4.教材入库、教材仓库管理及积压教材的调剂处理。

5.教材供应的信息处理(教材费收支情况,库存量增减积压情况、课前到书统计,教材工作档案等)。

6.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教学用房与乐器管理科科长

1. 全面主持、协调科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教学用房和乐器服装的有关管理文件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服装乐器租借、钢琴调律相关表格的制定工作。

3.负责会同使用部门落实乐器服装购置经费,会同使用部门做好乐器服装购置的具体参数及购买数量形成文字报告逐一报审,乐器服装招标文件的制定送审以及和招标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各教学单位教学设备购置后的合同审定以及审批、验收、报增、报帐及各单位的协调使用、损坏后的维修报告及与厂家的沟通协调工作。

5.免税乐器的报关审批及年审工作。

6.负责制定钢琴维修人员的工作量以及管理调配工作,定期联系供货商对乐器的保养维护与验收工作。

7.负责监督指导并会同物业公司做好琴房及教学用地的管理及档案修订工作,定期对全院琴房进行巡视监督。

8.科室钢琴维修材料购置及办公用品购置的报审报帐工作。

9.服装乐器的租借审批监督工作。

10.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钢琴调律师岗

1. 负责学校演奏及教学用琴的调律和维修保养管理工。

1)学生琴房用琴每学期常规维护、调律1次。

2)公共课室用琴每学期正常维护、调律1次,每次考试

前调律1次。

3)钢琴专业上课用琴每学期正常维护、调律2次。

4)非钢琴专业上课用琴每学期正常维护、调律1次。

5)排练楼及演出用琴每学期正常维护、调律1次,考试

或演出前按需调律一次。工作内容:调律、机械整理、维修。

2.每月工作量:60台次立式钢琴或20台次三角钢琴的调律工作。

3.临时用琴的维修保养工作。

4.钢琴故障报修的及时维修。

5.钢琴维修配件的需求上报及采购。

6.制订《星海音乐学院钢琴维修技术标准》。

7.负责外聘调律维修人员维修钢琴的质量检验工作。

8.负责新购钢琴的验收及厂家维修保养后的验收及使用质量跟踪工作。

9.负责学校音乐厅音乐会级钢琴的维修保养工作(工作量以外)。

10.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管理员

1.学校乐器及电子教学设备专职管理员。

2.琴房电脑系统刷卡、监控系统的管理,协调联系厂家及时维修与保养。

3.固定琴房及流动琴房定期的监管工作。

4.乐器服装保管室管理,定期统计服装数量与租借情况,定期联系相关人员对服装进行清洗。

5.钢琴维修材料的领用保管,统计工作。

6.教务处设备档案管理,定期核查落实设备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

7.乐器服装的档案管理工作,学生乐器服装租借工作与统计工作,期末乐器服装的查封工作,每年毕业生的乐器服装的退租退借工作。

8.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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